11月8日,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在省住建厅召开。会上传达了景俊海书记、胡玉亭省长、韩福春副省长有关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批示和柴冠副厅长为本次会议提出的具体要求,通报了10月份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工程整治措施进展情况,吉林市、白山市和大安市交流了本地区工作经验,省商务厅总经济师吴继波总结一年来本行业工作完成情况,并对商务系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班副组长刘强总工程师肯定了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工程整治进展,并部署下步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尽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从实际工作情况看,仍然存在初判不准,经营性自建房工程措施整治进度滞后等问题,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录入信息质量,提高数据质量,做到“三统一”。二是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工程整治,重点是通过多渠道推进经营性自建危房完成工程整治,实行销号管理。三是严格既有经营性自建房监管,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自建房用于经营,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四是严格新增经营性自建房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管理,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规经营自建房的执法力度。五是正确处理责任主体关系,危房整治是产权人和使用人的责任,鉴定为危房的,要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治,整治完成前不允许进行经营和使用。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时刻关注冰雪天气变化,防范化解安全隐患。尤其是进入冬季务工人员返乡,个别人员有可能进入空置自建房居住,各地各部门要严格C、D级自建房管控措施,严防人员回流,发生伤亡事件。
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省住建厅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州),县(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各市(州),县(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住建厅自建房专班副组长蔡磊处长主持了会议。